關于提前就業學生成績管理辦法
發布者:系統管理員發布時間:2015-04-14浏覽次數:1739
為了加強教學管理,結合部分學生提前就業的實際情況,确定提前就業學生的成績按以下辦法管理; 一、學生提前就業後,必須按時回校參加理論課程考試。其成績取卷面分數計算。 二、提前就業學生可在用人單位完成由任課老師布置的課程設計任務,并在規定的時間内向任課教師提交自己的設計,教師以評分計取成績。 三、畢業設計或畢業論文由教師根據學生就業崗位安排題目,學生自行完成,并提供設計日程安排、階段設計(論文)成果,接受教師檢查。學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内完成設計和回校參加答辯。教師對學生的設計(論文)的評分作為總評成績。 四、畢業實習成績依據學生在就業單位的工作總結﹙或實習報告﹚和就業單位的鑒定評定。學生應在規定的時間内提交實習報告或工作總結,并回校參加答辯。 如果提前就業的學生未能按上述規定參加課程考核、課程實踐,或成績不合格,則該課程學分為零。 本辦法從二 〇〇 四年九月八日開始實行 | |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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