黨員的組織關系介紹信或黨員證明信過期了怎麼辦?

發布者:系統管理員發布時間:2014-05-14浏覽次數:1833

 黨員的組織關系介紹信或黨員證明信過期了怎麼辦?

 
 
(來源:共産黨員網)黨員自帶組織關系的,應按期及時轉移。不按期轉移組織關系是組織觀念淡薄的一種表現,也是黨的紀律所不允許的。對于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或證明信過期的問題,要調查了解,弄清原因,分清責任,對于那些無正當理由,不及時轉移組織關系,導緻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或黨員證明信過期的黨員,應給予嚴肅的批評和教育。其中超過六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的,要按照黨章規定作自行脫黨處理。如系經辦人工作不慎造成的,要對經辦人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,同時聲明過期的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或證明信作廢,由開出介紹信(證明信)的單位另行補辦。